4月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正式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
从“两会”期间福建省人大代表林强提案“为电子签名立法”,到3月24日国务院讨论并原则通过“草案”,距今仅20多天。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傅志寰在报告“草案”有关情况时认为,为促进电子商务和电子政务的发展,增强网络交易的安全性,制定电子签名法十分必要。
业内人士认为,如果4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并通过该法案,这将是国内第一部有关电子业务的正式的专n法律,也是随着中国加入WTO融入世界经济体系逐步完善自身法律建设的重要一步。
为网络诚信上锁
从创办8848到再次创立6688,在电子商务行业浸淫多年的王峻涛,最头疼的不是每天有多少人在他的网站上进行网络交易,而是每天以十几个百分点速度增加的用户所牵涉到的大量信用文件处理。
王峻涛说,为了保证交易的安全进行,这些企业和个人必须提供给网站最真实的基本信息,然后网站为此所设的专门机构人员将再次发函确认。这给网站带来了不必要的成本投入,也加重了交易双方的成本,十分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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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巴巴副总裁金建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候说:“网民之所以不愿意在网上购物,其中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无法确定对方是谁。他所关心的是你凭什么让我相信你的货物确实存在;你手上有我要的东西,我付了钱之后能不能收到我要的东西,如果收不到我找谁要回我的钱”。
在法案未出台之前,行业内部的一些规定在履行着维持市场秩序的功能。王峻涛对此深有体会:“我们规定:凡是在6688上面开店的企业与个人,必须将企业以及负责人的真实信息提供给网站,网站核实之后才能允许其在6688开店营业。这样做的目的,是保证网站社区的信用问题。”然而,这种方式的局限性显而易见,它仍存在着一个法律效力的问题。
上海前和律师事务所律师商建刚认为,制定《电子签名法》的宗旨是解决电子签名的效力问题。电子合同的交易双方,通过电子数据交换缔约、履约,如何固定双方缔约的真实意思,如何界定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这是《电子签字法》所要解决的问题。
“为诚信加锁,这是电子商务最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说实在的,我同意这样一个观点:在这个方面,电子签名比人工签名更可靠。人工签名其实很难认证的,身份证的真假,不是专家很难分辨。”王峻涛称。
根据记者得到的消息,“草案”关于其法律效力的表述中强调:电子信息不能因为以数据电文形式存在而否定其法律效力。同时解释说,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不得因为其使用了数据电文或者电子签名而否定该合同的有效性。而且行为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并且可以自主决定使用或者不使用数据电文。